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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如何处理医患关系
- 时间:2024-11-06 03: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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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么处理医患关系?
医患双方很多时候都是由观念、理解、看法、角度、态度不同而引发的冲突,如果医患双方都能够用下面这些新思维和观念来指导自己的言行,许多纠纷都不会萌芽。
(1)开放式思维:如果医生固守旧观念,不与患者充分对话和交流,由自己决定一切,往往会因为患者对医疗的不了解、不知情而导致冲突。要实现知情同意、自主选择的伦理学准则,就必须开放地让患者了解医疗活动的过程,实行医疗技术、医疗活动、医疗收费公开,增进医患理解、缓和矛盾,也有利于医患配合。
(2)换位思维:医患相互不理解是医患纠纷的导火索,如果通过换位思维加以调节,患方可以理解医学的风险性、复杂性和个体差异性,让医者大胆工作;医方则要设身处地为患方着想,以患者的心情和渴望来理解他们的要求,并加以最优化地实现。
(3)风险思维:客观事实和理性都提醒我们要辨证、明智、现实地权衡医疗代价与风险的问题。医生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对患者进行告知与沟通,让患者理解在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正视风险,医患共同努力在权衡和预防中避险,或坦然面对难避之险。
(4)循证思维:循证医学的观点已经深入人心,临床医疗实践中,亦要遵循四大基本伦理准则:知情同意、自主、不伤害、最优化,每个医疗行为都应思考该不该做、怎么做、做了以后怎么对待等一系列问题,不能考虑不周即草率地实施,要循避害就优之法,在评价这些工作时也要循证说话,当前循证思维中最重要的就是循医德医风之证、循医疗质量之证、循服务质量之证、循法律法规之证。
(5)法制思维:旧思维中评价一位医师的标准是医德、技术、服务等纯专业化和伦理化内容,然而如果用新思维来衡量,这仅仅是当代医师成功的一半,另一半必须用法制观来评判,每一项具体医疗工作都要贯穿法制思维,否则将不能完成举证责任倒置而陷于被动。
(6)医患利益冲突观:为什么当下医患关系矛盾增加、也更难处理?这是医患利益冲突加剧的反映。我国公费医疗制度的取消、医改的起步与深化、患者对高质低费医疗的期望、社会各界经济地位与政治地位及社会地位的不平衡等都是医患利益冲突加剧的原因。利益包括经济利益和非经济利益,如收费纠纷是经济利益的冲突,健康受到影响是健康权益的冲突,言语不当纠纷是荣誉或人格利益的冲突……可以认为当今的医疗服务过程就是医、患、国家、集体利益遵循一定法则的调节与平衡过程,现今的新型医疗艺术很大程度上就是医患利益冲突的调衡艺术。
2.如何处理好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是人类文化特有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医疗活动的关键、医疗人际关系的核心。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人群:医师和病人,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所以医患关系是指以医务人员为一方,以病人及其社会关系为另一方在医疗诊治过程中产生的特定人际关系。现代医学的高度发展更加扩充了这一概念的原有内涵,“医”已由单纯医生、医学团体扩展为参与医疗活动的医院全体职工;“患”也由单纯求医者、病人扩展为与之相联系的社会关系比如家属、单位甚至朋友。在临床医疗过程中,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有利于保障医疗工作的开展,保持形成良好的心理环境和情绪氛围.因此,我们要营造一个和谐宽松的医疗环境,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在新时期,要处理好医患关系主要从尊重患者的权利、提高自己的语言沟通能力以及提高医生的自身素质上着手. 医务人员需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1。要有良好的医德,医德的最充分的体现是高度的责任心、同情心,应以换位思考顾及患者的需要,比如尽量减少病痛、缩短治疗时间、达到最好疗效。医生的治疗不仅是医治的结果,还包括对患者精神上的慰藉。严格按章办事,规范操作,对患者一视同仁,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语言、行为、心理技巧沟通交流,与患方成为朋友。 2。过硬的医术,不断学习专业知识,以严谨的科学作风使技术精益求精。在诊断、治疗过程中认真细致、严谨周密、实事求是、坚决杜绝一切由于缺乏责任感而造成的拖延、差错、事故,取得患者的信任与尊重。患者应尊重医务人员,理解他们工作的特殊性、高专业性、高风险性,患者应认识到个体差异的不同。应给予医生正确理解,积极与医生沟通,了解疾病,正确看待疾病的转归。某些疾病不到一定的时机难以确诊,医生确诊必须有一段时间观察。在发生疾病后,患者良好的心理素质显得很重要,可谓三分诊疗,七分休养即是这个道理。患者不应对医护人员无礼,甚至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做出触犯法律的行为。医患的密切关系的建立会淡化消费关系、利益关系,但做得这一点似乎很难。虽然在当代医疗活动中,医患关系依然是道德关系,但是医患关系逐渐在技术化、市场化、民主化、法制化,再期待仅仅通过道德自律来实现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可能性已经非常小。可能随着时间的流逝将更多地是法律关系,医患关系的法律化会是医患关系演化的必然趋势。大的发展我们左右不了,处在当前社会,我们只能无愧我心,尽力而为。我不知你会不会采取我的回答。但我希望你,可以多看一下,多参考一下。如果你觉得可以,就慢慢的学习。我会支持你,会祝福你。每天进步一点点,时间长了,你就是一个非常成功的人士。祝你好运!!!呵呵。。。
3.怎样处理好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的概念、性质及发展趋势
北京大学医学部 尹秀云
“我要遵守誓约,矢志不渝。对传授我医术的老师,我要像父母一样敬重。对我的儿子、老师的儿子以及我的门徒,我要悉心传授医学知识。我要竭尽全力,采取我认为有利于病人的医疗措施,不能给病人带来痛苦与危害。我不把毒药给任何人,也决不授意别人使用它。我要清清白白地行医和生活。无论进入谁家,只是为了治病,不为所欲为,不接受贿赂,不勾引异性。对看到或听到不应外传的私生活,我决不泄露。” ——希波克拉底
“医患关系”已成为现今媒体关注的焦点。作为医务工作者,你对这四个字的了解又有多少呢?
从世界范围来看,医学或医疗活动在人们的社会中所起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显,成为左右人们社会生活“巨大的力量”;从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看,医疗纠纷呈现快速上升趋势,医患之间的信任急剧滑坡,医患关系已经成为社会焦点问题、热点问题。无论是何种情况、何种问题,对其理解和解决的关键都不能离开医疗活动中最基本的关系单位——医患关系。医患关系是贯穿整个医学发展、医疗活动开展始终的核心,对医患关系的把握不能仅仅从概念获得,还必须分析医患关系的性质、特点,以及医患关系的发展趋势。
一、医患关系的内涵
医患关系是人类文化特有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医疗活动的关键、医疗人际关系的核心。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人群:医师和病人,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所以医患关系是指以医务人员为一方,以病人及其社会关系为另一方在医疗诊治过程中产生的特定人际关系。现代医学的高度发展更加扩充了这一概念的原有内涵,“医”已由单纯医生、医学团体扩展为参与医疗活动的医院全体职工;“患”也由单纯求医者、病人扩展为与之相联系的社会关系比如家属、单位甚至朋友。
二、医患关系的特点及性质
对医患关系的把握主要通过医患关系的特点及其性质来实现。目前社会学的研究相对清楚地分析了医患关系的特点,而对医患关系性质的研究在理论上则尚无十分令人信服的结论。
(一)医患关系的特点
美国功能学派社会学家帕森斯和福克斯认为医患关系和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有相似性,故此他们将医患关系的特点归纳为四点:支持、宽容、巧妙地利用奖励和拒绝互惠。
1. 支持
在医患关系中,由于接受了对病人提供保健照顾的义务,医生变成了在病人生病期间依靠的支柱。支持包括使自己可以被病人利用,并且尽力为处于依赖状态的病人提高所需要的保健照顾。
2. 宽容
在医患关系中,病人被允许有某种方式的行为举止,而这些举止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允许的。病人的某些行为和举止之所以得到宽容是因为,生病期间病人对他的疾病不负责任,只要他继续承担病人角色并承担希望和尽力恢复健康的义务。
3 .巧妙地利用奖励
在医患关系中,为了在获得病人的服从时提供另外的支持,医生有能力建立并巧妙地利用一种奖励结构。通过控制病人非常重视的奖励,就可以增加医生的权威和病人的依赖性。
4 .拒绝互惠
在医患关系中,尽管医生给病人以支持,并且比较宽容患者的偏离常规的行为,但医生通过在人际反应中保持一定的距离来保证医患关系的不对称性。也就是说,医生了解病人的真实感情,但不以允许病人了解自己的真实感情作为回报。
(二)医患关系的性质
医患关系既是一种人际关系,也是一种历史关系。医患之间建立的人际关系在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所呈现于人们的及人们对其性质的认定是不一样的。从最初服务于氏族部落的巫医,到具有独立行医能力的职业者,再到失去部分独立性而成医院、承担社会功能之一部分的职业群体,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始终处在不断变动的状态中,基于这种变动,人们对医患关系的性质也在作着不同的解释。例如:将医患关系定位为信托关系或契约关系等等。
医患关系决不是、也不等同于消费关系,从而医患关系的性质也决不是消费关系。
作为一般人际关系存在的医患关系有其特殊性,特别是特殊的道德要求。
三、医患关系的内容及模式
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关系的内容由技术性关系和非技术性关系两大部分组成。技术性性关系是指在医疗过程中以医务人员提供医疗技术、病人接受医疗诊治为纽带的医患之间的人际关系。非技术性关系是指求医过程中医务人员与病人(及其家属)之间在社会、心理、伦理、法律等诸多非技术方面形成的人际关系。技术关系是构成医患关系的核心,非技术关系是在技术关系的基础上产生或形成的。技术关系是诊疗效果起关键性作用,而非技术关系在医疗过程中对医疗效果同样有着无形的作用。
(一)技术关系及其模式
针对医患之间的技术关系,国内外学者基于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的不同地位和角色以及权利和责任等提出对医患关系的不同划分方式,称之为医患关系模式。目前比较公认的关于医患关系模式的理论主要有三种:萨斯一荷伦德模式、维奇模式和布朗斯坦模式。
1. 萨斯一荷伦德模式
2. 维奇模式
3. 布朗斯坦模式
(二)非技术关系及其内容
在传统医学中技术关系和非技术关系是非常紧密的融和在一起,但是随着医学的发展,非技术关系渐渐从技术关系中分离出来,具有了一些相对的独立性,并且具有了自己的内容。现代一般认为非技术关系包括:道德关系、价值关系、法律关系、文化关系和利益关系等。
1 .道德关系
医患关系是人际关系,人际关系的协调需要道德原则和规范的约束,医患关系由于其信息的不对称性等特点,需要双方特别是医务人员更高水平上对道德要求的遵守。诊疗的效果如何,医疗工作完成好坏并不完全取决于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医患双方特别是医务人员的道德品质状况有时甚至对医疗结果和医患关系的和谐起决定性作用。所以说,医患之间的关系又是道德关系。
2 .价值关系
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通过医疗活动本身都在实现着各自价值。对医生而言,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医生通过自己的技术给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以期患者籍此恢复健康,医生的价值即可得以实现;而患者价值的实现则必须是建基在上述活动的顺利完成,否则其价值就无法实现。所以,医患关系建立的同时也奠基了医患之间的价值关系。
3 .利益关系
医疗活动本身为医患双方满足各自的需要——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提供可能。对医生而言,通过医疗行为活动而从患者处获得报酬并得到自身价值实现的满足感就是医务人员的利益;对患者来说,通过医生提供服务而恢复健康就是患者的利益。故此医患关系包含着利益关系。
4 .文化关系
医疗活动中的医生和患者都是一定文化中的个体,当这种关系建立时,必然形成一种文化关系,并影响着医患关系的进一步展开和医疗行为活动的结果。由此可见,医患关系不可避免地也是一种文化关系。
5 .法律关系
之所以说医患关系同时也是法律关系,是因为现代的医患关系不仅依靠道德调节,也越来越依赖法律的调节力量,有越来越多的医患关系中的细节被纳入了法律规约的范围之内。这一点是现代医学与传统医学非常不同的方面,虽然在传统医学中也存在着对医疗活动的法律形式的制约情况,但是这种现象并不普遍化,而医患关系的法律化则已是当代的普遍现象。医患关系又是法律关系,是当代社会和医学发展的产物。
四、医患关系的发展趋势
随着整个社会生活领域中的一些根本性变革以及医学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与经济生活的日益市场化发展,身处其中的医患关系也在发生着一些实质性的变化。从目前的情况看,医患关系的发展趋势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一)医患关系完全技术化
医学高技术应用于临床治疗,大大提高了医学对疾病的诊治能力,使医学朝着认识疾病内在机制方向的迈进,但是人们在享受医疗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好处时,也走向了对医疗技术运用的另一个极端:一些医学工作者对先进技术,由倚重发展到顶礼膜拜,认为医疗服务不过是药物、手术的混合物。美国著名医生刘易斯?托马斯说:“触摸是医生最为古老而且也是最为有效的一种动作……在众多至今仍不断出现的新医疗技术中,听诊器是设计用来加大医生和病人之间距离的第一个设备”。新技术的出现使医生对患者的关心、爱好和亲密快速减少了,医生忽视了对患者生命的关爱,淡化了对病人的理解和尊重,使医患关系演化成了医生——机器——患者的关系。
(二)医患关系不断趋向市场化
尽管从世界范围来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否认医疗服务是商品,但是市场对医疗领域的渗透却是日渐增强。市场为医学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特别在医药科技研发方面表现最明显,但是市场干预医疗活动也带来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医疗卫生体制处于改革和不完善的情况下,少数医务人员把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移植到医患关系中来,使本来纯洁的救死扶伤神圣职责成了与病人交换的筹码。尽管将医疗服务变成商品是非常困难的,但随着整个社会市场化的不断强化,似乎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那么医患关系的市场化就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三)医患关系不断民主化
传统的医患关系是医生凭借着对医疗技术掌握而具有权威性,而病人对其只能绝对服从。但是随着医学的发展和社会生活领域的诸多变迁,在现在医患关系中医生的权威在不断降低,而患者的权利则在不断增长。在医疗活动中医患之间已衍变为共同参与医疗决策和选择的情形。在诊疗过程中,患者不再是被动的接受体,而是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主动参与治疗。在对待疾病的问题上,医患双方地位越来越平等,医患关系变得越来越民主化。
(四)医患关系日益法制化
想想希波克拉底誓言,现今法律意识与医患关系的结合就似乎带有一丝讽刺意味了。
传统的医患关系中,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约定俗成的,在很大程度上完全依赖于医患双方的道德自律。在此基础上,医患之间形成了以绝对负责——信任为纽带的人际关系。但是随着上述纽带的不断解体,在当代医疗活动中,再期待仅仅通过道德自律来实现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可能性已经非常小。所以当今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多地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出现,医患关系依然是道德关系,但是可能随着时间的流逝将更多地是法律关系,医患关系的法律化同样是医患关系演化的必然趋势。
随着整个社会生活和医学科学的发展,医患关系的发展还会展现其它的发展趋势,仅从目前状况来说,医患关系在发展趋势方面上述趋势将会不断增强,成为不远的将来医患关系的几个突出特征。
4.医生应该怎样建立医患关系和谐之道
近年来,医患关系发生了许多变化,医疗纠纷、伤医事件等有增无减,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医学界的广泛关注。建立信任和谐的医患关系,是谋求医患双方崇高价值取向共同归宿的基本条件,是减少医疗纠纷与诉讼的最有效的预防机制。
1 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 医患关系早期模式是病人对医生专业权威的依赖,20世纪下叶,医患关系朝医患共同承担责任的方向发展。医患关系在医疗活动中由技术关系和非技术关系两大部分组成,技术性医患关系有三种基本模式:
1.1 主动-被动型 医疗完全主动,患者完全被动;医生的权威不受任何怀疑,患者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1.2 引导-合作型 医疗和患者都具有主动性。医疗的意见受到尊重,但患者可有疑问和寻求解释。
1.3 共同参与型 医疗与患者的主动性等同,共同参与医疗的决定与实施。医疗此时的意见常常涉及患者的生活习惯、方式及人际关系调整,患者的配合和自行完成治疗显得尤为重要。
2 当前医患关系的现状和倾向
2.1 医患关系矛盾尖锐化、冲突化 当前医患关系总体是和谐的,但大和谐中有小的不和谐。整体上看,整个社会弥漫着一种对医生和医院消极、负面情绪;公众个人对医疗服务状况和质量普遍有不同程度意见或看法,医疗纠纷逐年增多。从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维权部的调查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被调查的326所医院中,2000年度医疗纠纷的发生率为98.47%〔2〕。
2.2 极端暴力事件频频出现 打砸医院、辱骂、伤害、杀害医务人员事件屡见报端,以北京大中型医院为例,近3年,发生伤害医务人员事件502起〔3〕;卫生部门统计,2001年全国医疗索赔额达4亿多,医务人员被欧打致伤残,甚至死亡20多起〔3〕;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对全国326家医院调查,医疗纠纷后73.5%病人及家属曾发生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的过激行为,其中43.9%发展成打砸医院.。这些过激行为对医院设施直接造成破坏有35.6%,34.6%导致医务人员受伤〔3〕。
2.3 医患关系商业化的色彩与倾向 随着医院行业管理体制改变,医院的私有化和公立医院自负盈亏,医院更加要考虑如何获得最大经济效益,来维持医院生存、竞争和发展,使临床诊疗向高端消费、不适当消费发生异化,表现为以诊疗费不适当增高和高档设备、器材(一次性用品)不适当普遍应用为特征的过度医疗。
2.4 法律诉讼化的倾向 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制度的完善,近些年经医学会鉴定、接受尸体解剖、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医疗纠纷的情况越来越多。 2.5 公众对医生和医院的矛盾感情和心理 临床实践表明,不论哪一个社会、哪一个经济阶层的人,对医生和医院从心理上都是十分敬重和信赖的,都盼望医生和医院能提供及时、高效、便捷、温情、可承受的医疗服务。但是许多病人就医经历并不是愉快的,比如,临床效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出现不良后果,几经周折接受许多昂贵的超过承受能力的诊疗措施,最终人格上未得到尊重,精神上未得到抚慰等。因此,患者和公众对医院和医生逐渐产生了畏惧、不满情绪,加上一些久而不决的医疗纠纷时常见诸媒体,从此引起广泛共鸣和义愤。
3 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途径
3.1 分担医疗风险,化解医患矛盾 在当前的医疗领域中,建立信任和偕的医患关系的关键问题就是解决好医患矛盾,而这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医院、医务人员、患者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医院与保险公司合作,成立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要公平、公正。在保护患者权益的同时,也应.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权益。医疗风险,不但医疗机构及医师要承担,患者也应承担。只有这样,才能既保障整个患者群体的公平,同时也保障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公平,才能有利于整个医疗事业的发展。化解医患矛盾并不是单靠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出台一些规章制度或推出一些保险就可以完成的,作为矛盾的主体,患者在化解纠纷中的作用不可忽视。要做到这一点,单靠患者自身的知识水平是很难实现的,它需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各种相关场合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医务人员不仅要让患者了解医学的科学性、实践性、技术性,而且也要了解其风险性及疾病发生发展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并要他们了解个人可能存在的特殊体质和现有医疗技术的局限性。
3.2 转变思想观念 医疗服务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医疗机构必须重视市场经济对医疗服务的影响,教育医务人员转变思想观念和服务意识。医院应成立道德委员会,对医生行为和工作进行道德和专业评判,制定相应的利益冲突约束标准,使医生在临床实践中利益冲突最小,体现出科学、及时、低耗、高效、可承受的医疗服务。要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上帝,全方位服务于患者、服务于社会。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必须设身处地地为病人着想,不能简单地把患者当成无助的“病人”,不能以类似父母对待儿童的模式对待患者,也不能总以自己是“专家”而自居,必须转变家长制的医疗作风,积极听取病人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倡导医患双方共同研究治疗方案。
3.3 强化医院质量管理,加强法治道德与医学教育 面对医患纠纷,医院不能一味的站在诉讼席上与患者争辩。医院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找出质量管理中的漏洞,强化医院质量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及纠纷的形成。道德与法治教育,一方面要加强医德与卫生法制教育,真正做到依法行医,依法执业,以情待人,以情感人。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医学、道德及法治教育,使人们了解医学、尊重医学、尊重医生,同时学会运用法律理智地解决纠纷。医院应少作一些广告或广告性咨询,多作一些医学知识的普及宣传。加强医疗资源的合理、科学配置,保证门诊、急诊和病房内医患交谈的时间。医院应建立与慢性病人之间的长期联系,可通过电话随访、互联网、信函、探访等方式为患者提供持续的医学保健服务,保证经常的、稳定化的医患沟通渠道,从而使医生理解患者,患者尊重医学,尊重医务人员。
3.4 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 要求每位医务人员都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与同情心,忠于职守,充满爱心,具有良好的情绪调节与自控能力,使自己始终保持乐观、积极向上、擅长人际交往的心态。患者在住院期间,医务人员要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在医学技术上要加入人文精神,融入感情,语言温馨和蔼。对病人多说几句深入浅出的话,用通俗的语言把深奥的道理给患者说清楚,尽量拉近医生和患者在科学上的距离;多听几句病人的倾诉,用诚心、耐心去支撑起患者的信心,诱导患者交谈。在倾听的过程中,还要充分体现出对患者的关心,不要东张西望、漫不经心,也不要随意打断患者的谈话,采取非批判性的态度。要理解患者目光、表情中所传达的信息,真正体会患者的需要,要灵活掌握和应用交流技巧。
3.5 尊重患者的知情权 医务人员应当尊重病人和病人家属的选择,而不能一意孤行。任何违背病人和病人家属意愿的决定,都往往是医疗纠纷的祸根。患者有了解自己疾病的权利,也有不想知道的权利。作为医务人员在考虑是否告诉患者实情时,首先要努力了解患者是否有强烈了解病情的动机,患者到底想知道多少,明确对什么样的患者该说,什么样的患者不该说,说到什么程度,如何去说。在病人做出选择之后,要保证病人最好的生命质量。医生的服务很有可能达不到病人预想的结果。因此,应让病人和家属了解可能的一切,公开院内的管理制度、规定,贯彻知情同意原则,尊重病人的自主权,诚信不欺诈,对应该说的话要清楚、简洁,切勿用模棱两可的话让患者去做无谓的猜测。
3.6 加强社会监督 社会公众在关注着患者权益。医患关系是当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极其重要的一种,它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公众的关注,只有这样多管其下,从不同的途径进行管理、监督,才能逐渐构建信任和谐的医患关系,从而使医务人员能够安心地为患者服务,也使患者得到物有所值的医疗服务。不管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有多高,要完全消除医患双方在医学和信息上的不对称是不可能的,目前大多数患者还是把自己的选择权和决定权托付给医生和医院,医生在某种程度上总还是决定着患者的命运、支配着患者的医疗消费。医院不要以医患关系实际的不平等,逃避监督,为所欲为。要逐步建立“医疗管理体制”,发挥应有的作用,有效规避医疗事故、医疗风险,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总之,信任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医院竞争中的无形资产,是医院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医患双方权益不可缺少的根本保证。在构建和谐社会、落实以人为本的今天,紧张的、缺乏信任的医患关系,对病人、对医院、对社会都不利。因此,无论是医疗卫生部门,还是病人或社会各界,都应当相互协作、相互理解,使之形成信任和谐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与诉讼的发生。
5.怎样正确处理医患关系
,是医院医疗服务活动的重中之重,也是医患双方的事情。医患双方都应该在处好医患关系方面做出努力,但是医院科室、医务人员一方是处好医患关系的主导者。结合当前实际,谈谈一些的看法。医务人员转变观念是处好医患关系的基础 转变服务观念。医务人员必须摒弃“救命恩人”的至尊思想,正确认识现代医患关系,充分保障患者权利的实现,提供患者满意的医疗服务。 转变单纯“治病”的观念。现代医学模式已从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理—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患者不仅仅需要治病,而且需要人性化的关心,那种只注重治病、不注重待人,只注重技术、不注重心理的行医观念已经不能适应当今医疗服务的需要。 转变患者是求医者的观念。在传统医疗文化中,人们给予治病救人的医务人员 “悬壶济世”、“救命恩人”、“白衣天使”等许多赞美之词,也习惯于将找医务人员看病说成求医。医务人员处在一个尊贵的地位,患者处于求医、求救的地位,医患之间形成了主动与被动、支配与服从、施恩与受恩的医患关系。随着我国经济和卫生事业的发展,缺医少药的时代已经过去,患者有了选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条件,医务人员用被“求”的态度“打发”患者的时代已经不存在了。 转变医务人员是施医者的观念。生命自主权是人的基本权利,医务人员必须尊重这项权利。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关系是医疗服务关系,医务人员为患者服务是医务人员的义务,而不是单向的施医者。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就是医务人员是否把自己看成是服务人员,是否用最好的服务去为患者服务。医患之间的关系必须建立在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彼此不分高低贵贱,医患双方才能互敬互让,和睦相处。 转变为患者治病是恩赐的观念。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救死扶伤是医务人员应该履行的职责。部分医务人员有对患者"恩赐"的思想,由此产生了高高在上的感觉,在医患关系中就容易产生忽视患者的要求和权利的现象,可能发生不利于医患关系融洽的情况。患方转变观念是处好医患关系的重要条件 转变医疗福利观念。在我国过去多年的医疗福利政策影响下,患者总认为医疗服务就应当是福利,抱怨现在“看病难、看病贵”。目前我国经济还不发达,国家只能保障部分职工的基本医疗福利。现在医疗机构已经进入医疗市场,国家给医疗机构的补偿大大减少,受整个市场经济的影响,医疗费用比过去高是难免的,患者应该充分理解。 质量效益观念。新技术的开展和新设备的使用,使医疗质量不断提高。现在住院天数比以前缩短,日均费用可能比以前高。现在治疗效率高了,治疗质量好了,患者痛苦少了,损伤小了,这样的日均费用和以前的日均费用有很大不同。过去注射便宜,但现在用的是一次性注射器,避免了交叉感染的危险;过去很多手术操作简单,患者痛苦大,现在手术方式改进了,受术者的术中痛苦小了,术后生活质量提高。 正确维权观念。医疗是具有高风险的活动,到医疗机构看病就有两种可能,要么病情好转或治愈,要么病情加重或向更坏的方向发展。人的生命科学领域未知数太多,现代医疗技术还不能治愈所有的疾病,不能认为病没看好,就是医疗机构的责任。 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的观念。医务人员和患者本该是“同一战壕的战友”,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疾病。大多数医务人员是尽职尽责的,他们为患者做了很多工作,患者应当尊重医务人员,体谅和理解医务人员。处理好医患关系,医院科室、医务人员在处理好医患关系方面应该做的工作很多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是根本。患者来医疗机构治病,目的是想尽快恢复健康。如果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好,患者的满意度就高,医患关系就融洽;反之,医疗技术效果不令满意,服务态度不好,导致患方的不满,可能酿成医疗纠纷。 加强医患沟通是密切医患关系的重要策略。医患沟通是医患之间构筑的一座双向交流的桥梁。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患之间心理距离近,感情融洽,医患关系就好。在良好的医患关系中,尽管医疗机构在服务上有些缺陷,患方也能在友好的情感中予以谅解。 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处理医患关系的关键环节。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患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医务人员在履行某些治疗行为前,应先同患者进行交谈,包括病情、治疗的依据、治疗的原理、治疗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等等均应告知患者,让患者根据自己选择是否做治疗和检查,以取得患者的主动配合,真正做到尊重患者,让患者充分享受就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样,医患关系就会更加融洽。
6.怎样有效解决医患关系
作为医务工作者,在自己人际关系圈中,医患关系占有很大比例,在医院的临床实践活动中,医护人员与求医患者的关系问题更是当前卫生工作的热点问题。换句话说,怎样看待、处理当前卫生界的医患关系,已成为医德建设,医院文化建设的重点之一。
在社会主义国家,医患关系本质上是兄弟式的、没有阶级差别的同志式关系,在政治上应该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个体人群中的职业道德|、政治素质不同,在具体的工作中,医患关系也遇到了不少新矛盾和新问题。为了清楚的表达这个观点以寻求解决的方法,首先从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谈起。
医生作为一种职业,其服务对象是病人,其拥有专业知识与技能,有诊治权和干涉权。对求医患者有权利施行论断和治疗,并且可以在特殊情况下限制患者自主权利,为了是达到对患者负责的目的。权利与义务不可分割。医生的义务也就是全心全意医好患者病症。患者也享有平等的医疗权、疾病的认知权、知情同意权,要求隐私权。同时履行义务:遵守医院纪律制度,支持医院发展,配合医生治疗。那么为什么当前医患关系会出现紧张情况呢?这里面有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和人为因素。
一、 主观方面
(一)我们国家倡导平等的人道主义,白求恩精神,确实在卫生战线有相当多的这样的模范。他们奉公廉洁、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全面建立和深入发展,人们的商品意识增强了,物质水平提高了。少数医务人员以行医作为谋私利的手段,坑害病人,导致病人意见很大,有的花了很多钱,医不好病,在心理上很不平衡,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此其一。其二,由于客观上正常收入不能满足医生物质需要,少数医生趁治病机会搞行业不正之风: “回扣”、“红包”,损害了患者利益。其三:部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不够高,对患者冷、硬、推、顶,使患者发生不满心理,冲突、纠纷不可避免发生。这是由于部分医务人员存在封建恩赐思想:你来求医,是在求我,你得听我的,这种没有丝毫同情心的思想,不导致医患关系紧张才怪。其四:部分医生爱病不爱人,只关心对己之科研、课题有用病人,对其他病人爱理不理,这对于敏感的病人无疑是一个打击,肯定会发生纠纷。
(二)在管理方面,医院管理不着力也有一定原因:(1)制度不健全,没有一套完整的管理监督机构,使少部分医务人员有机可乘。管理混乱使医疗活动失去准绳,医院整体医护素质差,所以当前我院有目的及时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仁心仁义、方便为怀”的措施有一定效果,对于改善当前较为不满意的医患关系有一定好处。(2)部分医院经营思想偏差。由于客观上存在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医院在两个效益上更注意经济效益。特别是科室经济独立核算后,科室自负盈亏了,只能打经济算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不良风气,给患者造成不良心理影响,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医院快变成“医疗交易所了”,逐渐变味了!
二、患者方面
在医患双方矛盾问题上,医方固然有责任,但患者有时也是冲突主要挑起者。主要表现在:(1)有些患者对医疗期望值过高,认为是小病应治愈,有的是道听途说,这种病怎么医成这种样子,产生不满心理。在医院闹了起来。有些修养较差的家属侮辱医生。(2)不信任心理:有些患者希望老资格医生为其治病,一旦得不到满足,出了一些合并症,将认定是年轻医生造成的,发生纠纷。(3)有些病会产生不良心理影响,如癌症、慢性病、长期不愈,患者发生不满,绝望心理,将会迁怒于医务人员。
上面谈到是造成医患双方关系紧张矛盾主客观原因,这对于患者康复、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有不良的影响。那么怎样调节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怎样才能改变社会媒体对医疗界的偏见呢?
(1)要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本着同情、安慰的心理医治患者,特别在今天已是生物心理社会模式的情况下,对医生的要求更高了,既要医好患者的病,更要了解、疏通病人的心理状态,满足病人的合理要求,使患者感到住院时有一个良好的心境,配合医生治疗,我们感得“将心比心”是很有说服力的,当你无视病人的痛苦时,多想一想,要是你生病,希望医生怎么对你,另外,医学科技迅猛发展,医务人员要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事业心,努力掌握先进的医学科技,为患者服务。在仪表上、行动上、语言上、医疗工作过程中,使患者放心、满意、高兴,这对医院的两个效益很有好处。
(2)患者方面:在医院里面,患者相对是弱者。需要医生的关心、爱护。我们认为,只要医护人员对得起患者,便几乎没有患者对不起医生的。要加强对患者的宣教活动,包括医学方面的常识,医院的规章制度。使患者慢慢与医生配合,互相尊重,互相关心的重要性。
(3)管理防腐:继续执行党的卫生方针政策,采取有力的措施,改变医患双方的紧张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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